个人资料:
1、护照 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2、一张近期照片(3.5x4.5公分,底色勿为红色或深蓝色)
3、申请表
公司资料:
1、申请人所在中国单位的派遣函(附有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章及签字人的姓名和职位)注明工作职位,申请去捷克共和国旅行的目的以及旅行结束后工作关系的确认函
邀请方资料:
1、经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当地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函或捷克公司邀请函,如果只提供捷克公司邀请函,则还需提供在捷克共和国的食宿担保(如酒店预定单)的确认,以及在捷克共和国停留期间资金证明(停留期短于30天所需费用每天至少1,010捷克克朗,相当于40欧元)建议提供由捷克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局认证的官方邀请函
其它资料:
1、有确定航班日期的往返飞机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2、捷克共和国停留期间的保险(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并且包括一切急救治疗 费用或因医疗 原因的遣送回国费用)保险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的选择在中国境内办理,此保险须在捷克有效。
3、可能会要求出示其它可以证实签证申请表中所提供的信息的材料,例如,户口本,个人身份证,申请人所在中国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